鋼材要根據國家標準規定及訂貨合同要求進行包裝,在一般情況下包裝內容有(合同中特殊要求例外):
1)直徑或厚度小于30mm的型鋼及厚度小于4mm的薄板,應成捆交貨。每捆應是同一批號的,每捆至少要掛兩個標牌,標牌應注明制造廠名稱、鋼號、爐(罐)號、規格等。
2)直徑或厚度等于、大于30mm的鋼材可以成捆交貨,也可以不成捆交貨。成捆的鋼材,每捆至少掛兩個標牌,鋼材上可不打鋼印。不掛標牌的成捆鋼材應在每捆Z上面的一支鋼材或一張鋼板上打鋼印或寫明標志。不成捆供貨的鋼材必須在每支鋼材或每張鋼板上打鋼印標記。
3)鋼材包裝后(或不成捆供貨的)都要按有關標準規定進行涂色。
4)成捆交貨的鋼材,每捆應以鐵絲在不少于兩處的地方捆扎結實。
5)每捆重量,用人工裝卸時不得超過80kg,用機械裝卸時不得超過5t,經需方同意后,用人工裝卸的可以每捆不超過130kg,用機械裝卸的可以每捆不超過10t。
哈爾濱螺紋鋼——鋼材的堆放
堆放鋼材的倉庫,可分為在制品倉庫與成品倉庫。在制品包括待精整的鋼材,精整中的鋼材,精整后等待理化檢驗結果的鋼材和未按訂貨合同生產的計劃外鋼材。
哈爾濱螺紋鋼在制品鋼材的堆放方法
1)同一個爐號(普碳鋼可用批號)的鋼材應堆放在一起,以便整爐鋼材或整批鋼材能同時精整,而不打亂鋼材的加工工藝過程,此外還可以防止混號和丟失。
2)同一訂貨合同的鋼材應放在一起,以便按合同組織生產。
成品鋼材的堆放方法
1)不分鋼種而按鋼材斷面分別堆放;
2)不分鋼材斷面而按鋼種分別堆放;
3)按訂貨合同堆放;
4)按鋼材的爐號(批號)堆放。
由于種種原因,上述堆放方法,都不是單獨使用的,而是根據生產的具體情況,相互配合使用的。
哈爾濱螺紋鋼堆放還應注意下列事項
從安全生產角度出發
1)堆放鋼材時,必須使鋼材的標志端朝向一側,以便找出所需的鋼材。
2)堆放高度應合乎安全技術規程規定的要求,堆放位置應距離鐵路或公路2m以上,各堆之間必須留出不窄于1m的通道。
3)堆放鋼材必須有墊鐵或料架,以防鋼材堆下沉和歪斜。
保護材料的包裝盒保護層
鋼廠出廠前涂的防腐劑或其他鍍覆及包裝,這是防止材料銹蝕的重要措施,在運輸裝卸過程中須注意保護,不能損壞,可延長材料的保管期限。
保持倉庫清潔、加強材料養護
1)材料在入庫前要注意防止雨淋或混入雜質,對已經淋雨或弄污的材料要按其性質采用不同的方法擦凈,如硬度高的可用鋼絲刷,硬度低的用布、棉等物。
2)材料入庫后要經常檢驗,如有銹蝕,應消除銹蝕層。
3)—般鋼材表面清除干凈后,不必涂油,但對優質鋼、合金薄鋼板、薄壁管、合金鋼管等,除銹后其內外表面均需涂防銹油后再存放。
4)對銹蝕較嚴重的鋼材,除銹后不宜長期保管,應盡快使用。